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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勋】 南方小岛 [小甜饼/一发完结]

写灿勋好像会掉粉hhhhh但是我就是钟意我们竹马!!

>>>>>南方小岛

渔船缓缓靠岸时,正是上午阳光最好的时候,足够明亮、却又不会太过炙人。可即使如此,我也还是出了一头的汗,长途跋涉对于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吃不消的。

 

用一张五百元面钞向渔夫换到消息后,我朝着他说的方向找过去。大概是前几天刚下过雨的缘故,窄小的田埂上泥泞不堪,起初我还心疼那双昂贵的皮鞋,后来则干脆放弃了抵抗。没走多久,转过几个弯,再拨开路边一棵芭蕉树巨大的叶子,我要找的人就在眼前了。

 

 

即使已经有五年没见,我和少爷也在第一眼认出了彼此。他看到我的一瞬间,眼底几乎是本能般的闪过了一丝震惊和慌乱,不过他立刻恢复了镇定,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继续投入到了原本的活动中。

 

我不愿意在这时打断他,便摘下礼帽,退到一旁的芭蕉树下,安静地看着他。

 

我仔细的打量着少爷,他的容貌和五年前相去无几,还是那么高贵和美丽,可又确实有了什么细微的变化。他从前的皮肤是瓷白色的,透着点青;他现在依旧白皙,却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粉红。他的鼻尖上晶莹有汗,脖颈和手臂的肤色深了许多,鞋裤上有许多花斑一样的泥点,这些画面在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

 

他在做的事也很出乎我的意料,即使我在来的路上已经做出了诸多猜测,可事实证明,是狭隘的生活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此刻少爷的身边围着一群小孩子,相貌上都是典型的南方人,他们像待哺的小雏鸟一样簇拥着少爷,欢喜地叽叽喳喳着,少爷笑得分外温柔,偶尔泄露出一声我也没听过的哈哈大笑。

 

“这个,有人知道叫什么吗?”少爷随手在一边的田里掐下一丛野花,问孩子们。

 

“草绣球!”

 

“不对!是凌霄花!”

 

“是桔梗吗,世勋哥哥?”

 

少爷一直摇头说不对:“真奇怪,为什么你们每次都记不住呢?小傻瓜们?”

 

这时一个个子矮小的男孩迟疑地举起了手:“是勿忘我,吴先生。”

 

少爷终于露出一个笑容:“天天真聪明,你怎么知道的呢?”

 

“是阿莱告诉我的!”叫天天的孩子看上去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记得它。它的名字,总让我想起先生。”

 

少爷愣了愣。然后他将那束勿忘我轻轻地插进了男孩略长的发辫里:

 

“谢谢你。它很美,我很荣幸。”

 

“好了,孩子们,今天我们要学的就是勿忘我这三个字,大家跟着我一笔一划的写……”

 

 

快到正午的时候,少爷才收起了那块小黑板,拍拍手表示已经到了下课的时间。孩子们三两成群的离开了,只有天天孤零零的站在路口,少爷陪他等在那里,几分钟后另一个看上去年长些的男孩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天天立刻雀跃地迎了上去,两个人朝少爷打过招呼之后,便手牵着手一起走了。

 

直到这时少爷才终于转身朝我走过来,我也意识到自己的脚早已不知何时站麻了。

 

“金叔。”

 

少爷在我面前站定,像他做过的无数次那样,轻轻地鞠了一躬。

 

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笑容温暖而平和。

 

 

 

“孩子们都很聪明,尤其是天天,他特别黏着阿莱,自从父母去世之后,阿莱就像他的亲哥哥一样……”少爷领着我走在前面,他避开路上的水洼的动作熟悉的让我觉得不真实。他向我介绍着他的孩子们,我从没听过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他掀开竹帘,做了个请的动作,我走进那间小巧的木楼,无法做出任何评价。它与我之前见过的住宅完全不属于同一范畴,因此不适用于任何定义豪华与优美的标准。可当我坐下来,穿堂的凉风一下子就吹透了我的真丝衬衫。

 

我将粗粝的茶杯送到嘴边,少爷递给我的凉茶是热带特有的清甜。

 

 

 

和少爷寒暄了没几句,楼下便传来了脚步声,随即便是一把熟悉的低音:“世勋呐,下来搭把手!”

 

少爷应了一声,小跑着下楼去了。我也跟了下去。

 

朴灿烈抬眼看到我的时候,明显愣住了。一贯太阳一般盛放的笑脸突然凝固了,他刀锋一样的眉毛蹙起来。南方美丽平静的岛屿似乎已经磨平了这个火球一样的大男孩大半的棱角,可我依旧可以分辨出他眼中一如当年的戒备与坚定。

 

当涉及到少爷的时候,他总是能在一瞬间装备上锋利的爪牙,压低腰腹,从一只温顺的大型犬变成一匹狠厉的野狼。

 

“世勋?”他疑惑地问,手臂宣示般揽上少爷的腰际。

 

少爷安抚道:“没什么事,金叔只是来看看我们。”

 

朴灿烈盯着我,我顶着巨大的压力勉强挥了挥手。

 

“好吧。”他耸了耸肩,转向少爷的时候,语气又恢复了轻松,露出一口大白牙,“世勋,快过来看看今天上午的收获。”

 

我看着少爷熟练地帮朴灿烈整理好渔网和渔衣,当朴灿烈从那一只大袋子里抱出一只尚且奄奄一息的金枪鱼时,少爷惊喜地叫出了声。

 

“看!这——么大的金枪鱼!渔场来点数的时候我还特地藏起来了,晚上给你做刺身。”

 

“耶嘿!期待!”少爷乐起来还是那样,像个小孩子一样。接下来他搂住朴灿烈的脖子在他脸上响亮的亲了一口,又替他擦去额头上津津的汗,完全不在意那只金枪鱼和我的感受。

 

“辛苦啦!”

 

朴灿烈当然说你喜欢就好。

 

朴灿烈将出海的行当收拾妥帖之后才去洗澡,他从浴池出来的时候只在下身围了一条毛巾。当那副年轻健壮的躯体毫不遮掩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我感到无所适从。我看到了男孩手臂和腹部结实的肌肉,上面隐隐滚着水汽,只匆匆一眼便避开目光,可少爷却像是很感兴趣一样,眯了眯眼睛,凑了过去。

 

“别闹。”朴灿烈搂住他。

 

这么说着,两个人推推搡搡地闪进了房间里,约莫二十分钟之后才出来。所幸他们还算衣冠齐整,朴灿烈套着一件薄背心去了厨房,少爷的领口散开,脸上飘着一层绯红,抱着只枕头整个人就像只餍足的猫。

 

“少爷……”我斟酌着开口道。

 

他抬起手掌以示打断,这个动作倒是符合他的习惯。

 

“我现在要睡午觉了,金叔您请自便,有什么话等我起床再说吧。”

 

少爷这么说着的时候,下巴微微抬起,他应景地打了个呵欠,眼角一下沁出一滴泪来,我却硬生生从那抹水亮里看出了几分炫耀的意思。可他从前一直是个谦卑有礼的好孩子。

 

“灿烈!醒了之后我要吃草莓沙冰!”他喊了一句。听到从厨房传来肯定的应答之后,少爷满意地扭着腰回房去了。

 

这下我也懂了。能使他高傲起来的从来都不是优渥的身份。当人知道这世间有一个人是无条件宠爱纵容着自己的时候,自然就有了骄矜的底气和放肆的资本。

 

 

至此我已经清晰的认识到一个事实,我在这座岛屿上见到的和朴灿烈相依为命的少爷,比之前任何一个人生阶段的他都要更加幸福快乐,要多得多。

 

 

 

少爷去休息了,我却并无睡意,这里的蚊虫实在太多了。因此我决定四处走走,权当活动筋骨。这会小岛上的阳光毒辣的很,出门前朴灿烈随手帮我斫了一片巨大的芭蕉叶,又递给我一杯冰凉的蔓越莓汁。

 

“需要我陪你吗?”他问,他骨子里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不用了。”我微笑,指着半掩的卧室房门,“我想有人更需要你陪。”

 

大男孩难为情的样子和当年一模一样。

 

于是此刻我独自走在小岛歪曲不平的泥巴路上,脱掉了几乎是第二层皮肤一样的西装,背上扛着一片树叶,手上沾满了又甜又黏的天然果汁。我缓慢地走在血管一样搏动的道路上,企图从脚底的疼痛中窥得些许痕迹,有两个荒唐的年轻人,为了自由不顾一切的英雄事迹。

 

远方田野和蓝天交接的地方出现了两道小小的身影,他们顶着正午灼热的阳光奔跑着,像是在打闹,却又牵着手。父母的呼喊在身后响亮不绝,他们脚步却又大又急,我认出那是一场年幼的出逃。

 

跑在后头的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另一个立刻折回去将他背了起来。他的伙伴替他戴上一束勿忘我。

 

 

 

下午四点钟左右,少爷总算悠悠的转醒了,他刚起床的时候确实有些迷迷糊糊的,就像现在这样,明明是东道主,对着客人却还是一副半睡半醒的样子,叫人很难放下心来。

 

他含着草莓沙冰,本来软糯的嗓子说起话来就更含糊,我只能勉强听懂:“说吧,金叔,你这次来是做什么的?”

 

我清了清嗓子,知道与少爷迂回是多此一举,于是开门见山道:

 

“少爷,是有关您父亲的事。”

 

少爷挑了挑眉。

 

“实际上,自从您离开之后,老爷的身体就一年不如一年了,今年年初的时候,家庭医生就叫我们开始准备后事。老爷这次叫我过来,是想让我带你回去,他想见见你最后一面。”

 

“是见最后一面,还是要我接他的盘?”

 

我不得不感叹少爷的敏锐。只得老实说明他父亲的原意。

 

“哈。”少爷听完,轻轻的笑了一声,又转过头来对我说:“金叔,你想不想来看看我和灿烈的家?”

 

 

他带我来到小木楼外,沿着一道矮矮的篱笆边走边说。

 

“木楼的前面是花田,后面是一个小果园。灿烈出海的时候,主要是我在照顾,他回来的时候,就我们一起,如果我说累,他也会直接推掉渔场的工作,反正我们自己也能养活自己。”少爷不无自豪的说。

 

“这一块种的是春天开的花,主要是玫瑰和风信子,水仙太娇弱啦,我们窗台上倒是有一盆;那边是夏天开的,”我望过去,一片炫目的金黄,“我们种了很多向日葵,因为灿烈喜欢。秋天要忙着照顾果园,花田就暂时荒废了。”少爷如数家珍般的绕着花田指指点点,他看这些花朵的眼神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

 

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小跑几步到一棵树下朝我招手:“金叔你来看!”

 

我走近去,发现那是一株木槿。

 

 

少爷轻轻折下一朵淡紫色的花朵放在我手心里。七月,正是木槿开的旺的时节。少爷看着它,神色温柔,像是陷入回忆。

 

 

“这些花都是您亲自打理的吗?”我开口道。

 

“嗯、哦,是的。当然啦,一开始我什么都不会,都是灿烈教我的。”少爷回过神来,继续往前走。我看到那些树枝上贴了很多小贴纸,凑近去看,上面写着“笨蛋,别磕到头啦!”、另一张是“这棵有刺,小心划伤”,还有“浇完这一株就给我回去吃饭”,每一张旁边还有一个可爱的漫画头像。

 

“我们刚来这边的时候,根本一无所有。我们和岛上的人交朋友,自己搭小楼,一开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菜地,全靠邻居们救济。不过后来我们有了果林、又可以种花,灿烈在渔场零零散散打闲工,我就在家打理花花草草,过的挺滋润的。”

 

“那些孩子们呢?”我是指上午那些。

 

“他们都是岛上的居民,岛上学校很少,他们父母文化程度也不高,我就拣些零散的时间把孩子们召集起来,教他们读书写字,学费就是让小家伙们帮忙管理花田和果园。”少爷看上去非常高兴,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小时候被关在屋子里学僧伽罗语的时候,心里怨恨的不行,倒是没想到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孩子们都很听话的,我喜欢听他们叫我‘先生’,是不是很酷?”

 

我认可地点点头。

 

“灿烈就没有这样的待遇,孩子们老叫他朴叔叔,他一度特别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看上去很老,我说哪有,是孩子们觉得你很成熟很可靠。他就问为什么不叫他先生,先生听起来多有范啊。我说他们不叫我叫,朴先生、朴先生、拎着水桶和鱼叉的朴先生~他追着我打,说我取笑他。”

 

少爷扶着篱笆笑得直不起腰,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想不过又补了一句:

 

“是我的朴先生。”

 

 

 

少爷带着我前前后后遛了一圈,问我有什么感受。

 

“毋庸置疑,您的家很棒,看得出您苦心经营。”我真诚地说道,可我心里仍然存在疑问:“可是,岛上的生活毕竟很简陋,照顾花园和果树可都不是轻松的活计,还要教那么多孩子,您不觉得太辛苦了吗?”

 

我还想问,您向来病弱的身体吃得消吗?您适应得了这种朴素又劳累的苦日子吗?

 

少爷像是预料到了这个问题一样,他轻轻笑起来,将双手在我的面前摊开。

 

那曾经是一双白皙柔软胜过女孩、连一道胎记都没有的手,而此刻上面竟然已经有了粗糙的老茧和深浅不一的疤痕,我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心疼,什么时候少爷不是被人捧在手心里的?

 

“金叔,你看这双手,我觉得它们美极了,因为我能感到它们是有用的。”

 

“的确,在人生的前二十年我衣食无忧,每天只需要按照规定,扮演好一个优秀高贵的绅士,就能拥有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东西。可是那不是我想要的。吴家的少爷,你可以是、我可以是,只要受过训练,任何人都可以是。那吴世勋是谁呢?没有人可以回答我,没有人在意过这个答案。”

 

 

“可灿烈告诉我了。”少爷定定地说。我一直觉得他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可他现在让我觉得像个真正的男人。

 

 

“刚和他逃亡到这里来的时候,我食不下咽、夜不成眠,我受不了草木的腥气和蚊虫的叮咬,我吃不消日夜劳作的生活,可是我从未那么真切的感受到我是活着的,我是我,我原来也可以流那么多汗,也可以腰酸背痛,可以做决定,可以那么能干。而不是只能在那间拉着窗帘的大房间里弹钢琴弹到手脚冰凉却发现没人在听,到头来像个娃娃一样听凭摆布。”

 

 

“以前我曾觉得灿烈就是我的一切,我特别害怕他离开我。但现在我不怕了,因为我知道我有手有脚,可以自己去把他找回来。”

 

“我被灿烈宠爱着,不再觉得受之有愧,因为我也可以是他的依靠了。”

 

 

 

“有一天我采摘完所有的水果、在后院杀鱼的时候累晕了,灿烈紧张的要死,可是我他妈的爱死那种虚脱的感觉了。”

 

少爷脱下鞋子赤脚踩在仍然冒着潮湿暑气的土地上,背对着我,面朝大海的落日,无视地上细小的石砾走了几步,似乎追寻那红霞而去。光环绕在他瘦削、高贵而坚硬如铁的背脊周围,我从未觉得他的存在如此真实。

 

他转过头来,一向模糊冷淡的五官勾勒出鲜活的微笑。

 

 

“金叔,你知道吗?那条鱼的鳞我剐的很干净。”

 

 

 

我看着他的样子,突然想起了下午朴灿烈的话。

 

“老爷希望少爷可以回去继承吴家的产业,他答应不再阻拦你们,还会为你们主持婚礼。”

 

他背对着我在厨房切菜,听了我的来意之后神秘兮兮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我笑即使我答应,世勋也绝对不会答应。”

 

“你这么确定?你们不是挺难舍难分的吗?”

 

“你不会真的以为,世勋留在这里完全是为了我吧?错了。爱情是非常脆弱的东西。”他一字一句认真说,“他真正要逃离的是一种状态、一种认知,是你们给他下的定义。”

 

“我只是带他去往另一个世界的钥匙,但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他说完,笑眯眯地补了一句“当然啦,他不愿意做的事,我又怎么会答应呢?”

 

 

 

 

日落之后就是晚餐时间,我和少爷回去的时候,朴灿烈已经在往桌上摆盘子了。几碟凉拌时蔬和水果拼盘中间簇拥着一条烹饪完美的金枪鱼刺身,我尝了尝,味道并不输给餐厅的厨子。朴灿烈递给我两根蒸玉米,少爷面前摆着的则是几块巧克力松饼。

 

少爷兴致很高,胃口也比我记忆中大了不少,风卷残云一般吃干净了面前的松饼,又耍赖说想喝酒。这边的啤酒味道也不太一样,乍一喝果味儿很重,进到肚子里却烧的厉害,后劲很足。我喝了几口便有些扛不住了,少爷却豪气干云地喝了一杯又一杯。

 

“够了,再喝又要肚子疼了。”朴灿烈把他的酒杯按下去。

 

少爷从善如流地把杯子一放,没骨头的小蛇一样咿咿呀呀地缠上了朴灿烈的肩膀:“快抱抱我!”

 

朴灿烈看上去有些局促,尴尬地看了我一眼,我示意他随意。

 

“快点呀!”

 

朴灿烈搂住他的腰,手臂一发力,把少爷整个抱到了大腿上,少爷咯咯直笑,捏住朴灿烈精灵一样的大耳朵面团似的揉起来,朴灿烈被他弄得痒,报复性的拿头发去蹭那截白嫩的颈项。

 

“灿烈……我想看星星……”

 

“乖,先去洗澡,我把碗洗了就来陪你看。”

 

“我不要洗澡。今天晚上有流星,再晚就错过了!”

 

朴灿烈哭笑不得:“哪里有什么流星?”

 

“我说有就有!”少爷大着舌头咕噜了一句,“灿烈哥……”

 

朴灿烈的眼睛一下子温柔的一塌糊涂。

 

 

 

最终我主动提出去洗碗。少爷像只八爪鱼一样挂在朴灿烈身上,后者向我递来一个抱歉的眼神,然后托着人的大腿上了木楼的屋顶。我从厨房的窗子里看到夜空,热带的夜晚果然很美,虽然没有流星,但月亮很大很近,数不清的星星流成一条亮银色的河,中间穿梭着几道浅蓝深棕,让我想起舞台少年们不群的发尾。

 

我回到卧室的时候很确定他们还没有下来,因为从屋顶上传来了隐约的动静,那些暧昧的声响我当然听过多次,可今夜我只感到格外的平和。少爷的声音高亢而美妙,他像一只无所顾忌的白天鹅冲破了俗世的束缚。我想象那些飞溅的汗水与紧贴的肌肤,纯洁而真诚,如同情人久别重逢时的耳语。

 

 

 

一夜好梦。第二天清晨,少爷和朴灿烈一起送我到海岸。

 

少爷握着我的手:“请转告父亲好好保重身体,您也一样。”

 

“您也是,好好照顾自己。”我向他鞠躬。

 

朴灿烈打点好渔夫,也过来向我道别,我送给他一枚刻着波塞冬的怀表,并祝他平安。

 

“世勋和我昨天商量过了,”趁少爷不注意,朴灿烈小声地同我说,“等过两天我们处理好家里的事,会回那边去看看他爸爸。不过也只是看看。”

 

我笑了:“老爷会很高兴的。”

 

于是朴灿烈也笑:“嗯,他也会。”

 

 

船篙蹬离海岸的一瞬间,初升的太阳正好从云层中破开,刺目的金光在一瞬间镶满小岛上的山峰,勾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我眯起眼睛回头看,他们二人在港口用力挥手,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长在海面上,宛如两面飞舞的风幡。

 

 

 
————————————
 

 

 

我姓金,在著名的豪门望族吴氏担任管家,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在我诸多的职责中,最重要的一条无疑是负责照拂这个名门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小姐们,把关他们的品行、教育、饮食、方方面面,最终目的是要把他们培养成绝对优秀的家族接班人。

 

在所有的孩子里,最让我牵挂的就是最小的世勋少爷。世勋少爷因为出生时难产,天生体质差,尤其是到了冬天,畏寒到了完全不能出门的地步,心肺也不太好,运动稍微剧烈就气喘吁吁。他的父亲担心这孩子出岔子,便叫我看着他,不准他出门和其他伙伴疯闹。

 

世勋少爷除了身体稍差,还有一个让我头疼的地方,他的性格太内向了。鲜少出门,所以没什么朋友,兄弟姐妹之间关系并不亲,父母都忙于事业,陪着他的只有我们这些仆人,还有总是神情冷峻的各类家庭教师。世勋少爷从小话就不多,常常自己缩在被子里,一呆就是一整天。

 

在我的记忆里,唯一能让世勋少爷开怀大笑的,只有在和园丁的儿子相处的时候。那孩子叫朴灿烈,像他的名字一样开朗热情。老爷不让少爷出门,他便跑到花园去和朴灿烈玩儿。他带着自己的小提琴去找他,最后朴灿烈拉的比他还好。小少爷也不恼,只求着朴灿烈带他折纸飞机和捉小蚂蚱,这事儿暴露之后,朴家小子被他爹拎着耳朵一顿臭骂。

 

小少爷十岁那年,家里举行了盛大的生日party,也难得给他解了禁足。我一时忙的昏了头,再回过神来时,小少爷已经跑不见了,吴公馆背靠一座山,小少爷很可能跑进了山里,那是座野山,虽然不至于有什么猛兽,可树木都长得又高又大,也不乏陡崖。

 

我赶紧叫所有仆人都去找,一直找到天快黑。这时,朴灿烈却缓缓地从山脚后走过来,小少爷昏沉地伏在他的背上,当我们一拥而上将他抱下来的时候,小少爷的手仍然无意识地紧攥着朴灿烈的衣袖。

 

 

“灿烈哥、灿烈哥……”

 

 

那晚小少爷虚弱的低语声和二十岁时的他绝望的呼号在我脑海里重合。其实我对事情发展成那样早有预感,只是一直不愿承认。朴灿烈对小少爷来说就是太阳,是他苍白而孤独的人生里的一道光,他唯一握的住又不烫手的希望。所以当他在他父亲面前说出“我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倒抽一口凉气,不是为他的离经叛道,是惊叹他鲜有的勇敢。

 

老爷果不其然震怒了,他不会允许家中出现这样的丑闻。朴灿烈和他父亲立刻被赶出了吴家,小少爷则被关在家里勒令他哪里都不许去,谁也不许见。

 

“凭什么?凭什么?”

 

这不是小少爷第一天被禁足,却是他第一次如此歇斯底里。

 

他像一个十六世纪的革命者一样呼号:“你们已经关了我二十年,还打算关住我一辈子吗?我告诉你们,不可能!!!”

 

 

 

所有人都没想到一个礼拜后,朴灿烈竟然又回来了,他把吴家送去的那一箱钱扔在地上,说:“我要见世勋。”

 

就和所有故事中的发展一样,老爷横着胡子叫他跪下,那天夜里下了很大的雨。没有人打理的花园荆棘横生,朴灿烈跪在那片记载过他和小少爷童年时光的土地上,坚硬的像是一块石碑。

 

“滚!”老爷暴怒地捡起一块石头向他扔过去,我揪心地看到那孩子的额头上流下鲜红的血来。可他却只是缓慢地抬起头来,隔着厚重的雨幕看向二楼的卧室。那副眼神我永远记得,那是狼被逼到末路穷途时的眼神,他是绝望的,也仍然是高傲的。

 

小少爷当然也看见了他,可他被锁在了房间里。他徒劳地拍打着玻璃窗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抓着我的手向我央求,说的话像是切割在我心上。

 

“金叔你知道吗,当时我到处看,却一个人都没有。我以为我要死了,而你们都把我忘了,是灿烈找到了我,他拨开连翘和地柏找到了我……”

 

“他现在在流血呢,这次你让我去找到他吧……你让我去找他吧……”

 

“灿烈——!”

 

他一拳打在窗上,一瞬间整个公馆似乎都震动了。

 

 

我最终还是没有答应,当时的我并不认为,这两个年轻人足够成熟到承担打开那扇门的后果。那个雨夜之后的三个月里,小少爷都表现的异常乖巧,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我们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放弃了,朴灿烈只不过是他人生中难得的一次叛逆而已。

 

就在禁足解除的第二天,小少爷的行李箱不见了,手机关机,和朴灿烈一起,两个人如同人间蒸发。转眼间,这也已经是五年之前的事了。

 

 

 

我合上日记,感叹世事的奇妙。我们总以为自己活过更长的时间,就一定能做出更正确的判断,有时候我们眼中的头脑发热,说不定其实是被严重低估的勇气和决心。不过所幸,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不是吗?

 

“叮咚——”

 

门口传来门铃声,我越过窗户看到了两个穿着背心短裤、用力挥手的笑脸。

————END💗————

木槿:nh国花

僧伽罗语:印欧语系,斯里兰卡、新加坡、泰国部分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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